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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消息!林立:普通人网暴维权为何这么难?

来源:观察者网2023-06-10 09:24:04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林立】

1935年,电影明星阮玲玉自杀,遗书上有“人言可畏”这句话,鲁迅先生愤而写下《论人言可畏》,抨击小报记者。


(相关资料图)

2023年,武汉丧子母亲坠楼身亡,生前生后,网暴言论铺天盖地,是鲁迅先生出离愤怒也料想不到的“人言可畏”。

·“道德家”的不道德狂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5月23日,武汉汉阳区弘桥小学的一名老师从学校车库将车辆开出后,没有从日常通行车辆出口离开,而是绕行到教学楼下,等待另一名同事上车,车辆启动时,碾压了一年级学生谭某,谭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谭某的妈妈赶到现场处理情况并进行维权,“道德家”的狂欢节开始了:

“还能穿这么正式”“这妈妈化妆了??”“孩子死了还有心情换衣服化妆?”“三天换了两双香奈儿的鞋子”“这位妈妈想成为网红吗?”“你是不是以后要开直播带货?”“怎么说话这么冷静?”“想讹多少钱直说,别卖惨”“懂的人都懂”……

台湾某政客曾乱用成语,赞扬义工的行为“罄竹难书”,惹来群嘲。而“罄竹难书”用在这里,大概是没跑的。

这些话很“妙”,“妙”在仿佛什么都没说,仿佛又什么都说了;踩人不见痕,杀人不见血,不负责任又无迹可寻。

在网暴的狂欢后,谭某的妈妈走上了24楼阳台……但是,网暴并未停止,还转向了谭某的爸爸:

“我觉得是老公把她推下去的吧”“260万到手,又可以娶个年轻美女了”……

·维权之路漫漫

这位妈妈不是第一个网暴的受害者,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2018年8月25日,四川德阳的安宁医生因不堪网暴,自尽身亡。

2022年1月24日,刘学州因不堪网暴,留下一封七千字遗书之后自尽身亡。

2023年1月23日,一头粉发、年仅24岁的郑灵华因不堪网暴,自尽身亡。

他们都是网暴者施展“才华”的“完美”对象。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它对甲无损,对乙却会有伤;对强者它是弱者,但对更弱者它却还是强者,所以有时虽然吞声忍气,有时仍可以耀武扬威。于是阮玲玉之流,就成了发扬余威的好材料了,因为她颇有名,却无力。”

网暴不仅容易找到对象,而且成本很低,低得令人发指,低到可无限复制——我能想到网暴的唯一经济成本,大概就是网费。

难道网暴几乎一点点成本都没有?也不是,偶尔也有,刑法上有侮辱罪、诽谤罪。

2023年4月17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对江秋莲(江歌妈妈)刑事自诉网民林某侮辱、诽谤案作出一审判决:林某的行为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但是,江秋莲等这个判决等了两年多,她的维权之路走得很艰辛。

首先,她得找到网暴者,如果找不到网暴者,受害者就只能对着空气战斗。

找网暴者的个人真实信息,要通过平台;但平台在没有司法裁判要求的情况下,可能以个人信息保护为由,拒绝向被侵权人提供网暴者的个人真实信息。

对于这一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原告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涉嫌侵权的信息系网络用户发布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请求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人民法院提供能够确定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信息。”

于是,在律师的指导下,江秋莲通过向法院起诉平台方,要求平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以获取提供账号使用者的真实身份,确认身份信息后,才能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

找到人了还没完,还得找到证据。

江秋莲告诉记者,整理一份起诉网暴者的材料,需要截取上百张图片添加到“公证云”电子数据保管系统外,还要把截图复制到文档,标上每张图的公证编号,再把其中网民言论的重点内容打字记录,形成上万字的证据目录,再根据材料写成一份起诉书。一整份材料整理下来,往往需要花费几个月时间。

有多少人,有多少时间,有多少精力可以完成像堂吉诃德与风车作战一样的战争?

江秋莲还谈道:

“维权所耗费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把很多人拦在半道上,但这并不是最难的。最大的困难是,在取证过程中,我需不断地去看那些伤害我和江歌的内容,一遍又一遍,像肉滚过刀片。但是想要维权,你就必须去触摸,去承受。大多数人真的承受不了这个过程。”

也许还有比这“最大的困难”更难的,那就是,我们经历了与空气战斗的寂寞、肉滚过刀片的痛苦和更多的网暴后,最终很可能只能制裁极少数网暴者——维权的困难还在于,网暴的定性。

什么样的网暴构成侮辱?

言语并不是非黑即白,能对人们造成伤害的,除了直接辱骂的攻击性话语,还有嘲笑、挖苦、讽刺等。灰色语言的存在,让界定“网暴”成为一件带主观性的事情。

比如“这妈妈化妆了??”这一句话,评论者可能辩护,他/她只是提了个问题,不行吗?

大多数网暴者可能并不如林某一样恶劣,只是发了一两句自以为站在“道德制高点”的“正义”评论。但是,仅凭这一两句话,就可能认定这些自视代表“正义”的语言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吗?很难说。

依我看,想要打赢名誉侵权的民事案件都有难度;更何况,如何向无数“键盘虾”提起无数个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

当成本以几何基数不断翻倍,就是无限大,很难、很难由个体承受。就像鲁迅先生说的,“颇有名,却无力。”

然而,网暴已经到了和自然灾害一样不得不防、不得不治的恐怖程度了,而且它摧毁的不仅仅是肉体,而是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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